校内各单位:
学校定于11月8日召开学习贯彻党的“十九大”精神宣讲报告会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告会时间
11月8日(周三) 14:00 - 15:30
二、报告会地点
综合楼二 学术报告厅
三、主讲人
公共课部主任 夏建国教授
四、参会人员
全体教职工、学生党员(有课除外)
注意事项:
1、请参会人员提前十五分钟进场;
2、报告会采取签到考勤制度,教职工党员由党群工作部负责签到,学生党员由各学院负责签到;原则上不得请假,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的,以部门或党总支为单位到党群工作部履行请假手续。
党群工作部
2017年11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