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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09-03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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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武汉大学珞珈学院教师职务评聘暂行办法》,学院于2008年底至2009年初开展了我院成立以来的第一次教师职务评聘工作。经本人申请,所在系、教研室和教务处审查,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和投票表决,孙策等五名青年教师获得讲师职务的任职资格。后经公示和院长办公会审定通过,学院正式聘任青年教师孙策、陈蕊、邹凌、路璐、姚岚为讲师职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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